报名组队规则
- 1.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 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原则上不可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分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 3.参赛团队仅能选择一个赛区报名参赛,并需遵守赛区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得重复参赛。
- 4.参赛团队需遵守分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 5.相关组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本赛区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在保障赛事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城市治理、气象服务、应急管理等赛道。
- 6.获得分赛复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应接受所在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或分赛组委会包括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要求
- 1.参赛项目须按照总决赛总体要求并符合分赛赛道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赛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 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取得或潜在具备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
-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 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参赛项目的主要特征,名称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 5.在比赛期间,参赛队伍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 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分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 7.大赛期间,分赛组委会对参赛项目拥有公开展示、展览、宣传的权利,参赛团队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 8.参赛项目提交内容以最后一次提交资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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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应用行业、核心优势等。
- (2)解决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功能、关键技术、数据要素利用方案等。
- (3)应用价值:具体应用案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 (4)商业模式:推广模式、市场空间、社会效应等。
- (5)团队介绍:履历、资质和优势等。
- b.相关证明材料。参赛单位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信用情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项目相关的基本资质证明、应用案例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非参赛单位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 c.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项目评审时需要的介绍材料、可直观展示参赛项目效果的视频、产品解决方案的模型和说明文档等。
评审规则
- 浙江分赛设置分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具体开展评审工作。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全省统一评选标准。
其他规则
- 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分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分赛组委会对本次分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